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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令新訊】特留分修法在即:為什麼「預立遺囑」將成為實踐財產自主的必修課?
發布日期
2026/07/08
隨著社會結構與人口組成的轉變,單身族群與頂客族家庭的比例逐年攀升。現行《民法》中有關「特留分」的限制,過去常讓許多不打算生育子女、或無直系血親的單身者在進行財富規劃時面臨掣肘。依現行制度,在被繼承人無子女與父母之情形下,無論生前如何規劃,依法仍必須保留一定比例(特留分)之遺產予兄弟姊妹。這導致實務上經常出現「生前少有往來之旁系血親,於身故後依法主張權利」之法律困境,往往違背了被繼承人的真實意願。
為了回應現代社會對「財產自主權」與個人意志的重視,法務部已研擬並推動《民法》繼承編修正草案,其中一項核心重點即是擬刪除兄弟姊妹之特留分制度。同時,草案中亦計畫增訂「特別貢獻」條款,允許對被繼承人生前有重大照顧或付出特殊貢獻之繼承人,得依法扣除相應之遺產價額,藉此肯定並保障實質盡扶養義務者的權益。
這項法規的修正趨勢,無疑是國家在法律層面上,給予個人更寬廣的財富處分自由。然而,從專業法律實務的角度來看,我們必須提醒一個關鍵觀念:要真正落實財產自主,關鍵依然在於「預立遺囑」。
若未預立遺囑,即便未來法律正式刪除了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在身故後,資產依然會依照民法所定之「應繼分」,由第一順位至第四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均分。因此,修法所帶來的彈性與自由,仍需要完成符合法定要式的遺囑,才能真正發揮實質法律效力。
【謙立的行動建議】
為了回應現代社會對「財產自主權」與個人意志的重視,法務部已研擬並推動《民法》繼承編修正草案,其中一項核心重點即是擬刪除兄弟姊妹之特留分制度。同時,草案中亦計畫增訂「特別貢獻」條款,允許對被繼承人生前有重大照顧或付出特殊貢獻之繼承人,得依法扣除相應之遺產價額,藉此肯定並保障實質盡扶養義務者的權益。
這項法規的修正趨勢,無疑是國家在法律層面上,給予個人更寬廣的財富處分自由。然而,從專業法律實務的角度來看,我們必須提醒一個關鍵觀念:要真正落實財產自主,關鍵依然在於「預立遺囑」。
若未預立遺囑,即便未來法律正式刪除了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在身故後,資產依然會依照民法所定之「應繼分」,由第一順位至第四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均分。因此,修法所帶來的彈性與自由,仍需要完成符合法定要式的遺囑,才能真正發揮實質法律效力。
【謙立的行動建議】
- 單身與頂客族群,應將預立遺囑納入生涯規劃: 若您希望將奮鬥一生的資產留給特定伴侶、親友,或是捐贈予特定公益團體,法規修正的腳步將是最佳的檢視契機。建議尋求專業法律顧問協助,在神智清明、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時,依照法定要式(如公證遺囑、代筆遺囑或自書遺囑等)訂立明確且合法的意願,以避免未來因文義模糊而引發爭議。
- 運用遺囑明定「特別貢獻」,降低家族爭產風險: 雖然新法草案擬增訂「特別貢獻」條款,但「照顧與付出」在身故後往往難以量化舉證。若單憑繼承人之間的口頭主張,極易流於各執一詞,甚至演變為曠日費時的訴訟紛爭。若能提早於遺囑中,由被繼承人親自定明、認可特定家屬的付出,並給予相對應的財產分配,將能為後代免去繁瑣的舉證程序與訴訟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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